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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兵团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兵团财政局 编辑: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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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要求,及时会同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共同编制了2020年兵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现将2019年兵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兵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说明如下:

一、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立、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二)编制要求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分别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兵团级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为师级统筹。

(三)编制范围

社会保险项目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七项基金。

二、 2020年兵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基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出各项有利于稳增长、防风险的基金管理改革举措,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要与兵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综合考虑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各种因素,全面、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收入预算安排在考虑扩面因素基础上,合理预计收入中的一次性因素、清欠和预补缴收入。支出预算安排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随意提高支付标准和扩大支出范围,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政策。

(二)基本原则

1. 依法建立,规范统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分统筹层次编制。

2. 相对独立,有机衔接。在预算体系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

3. 总体平衡,略有结余。社会保险收入预算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相适应;确保社会保险应收尽收,严谨科学编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遵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原则,不断增强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4. 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社会保险各项基金预算严格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三、 2019年兵团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兵团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59亿元,为预算的80.99%,其中:保险费收入6.3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98亿元,其它收入0.25亿元。

支出情况:兵团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24亿元,为预算的117.31%。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8.3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59亿元,上年结余9.77亿元。支出总计12.24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6.12亿元。

四、 2020年兵团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98亿元,比2019年预计完成数8.59亿元,增加5.39亿元,增幅62.75%,其中:保险费收入6.6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03亿元,其它收入0.26亿元。

支出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92亿元,比2019年预计完成数12.24亿元,增加0.68亿元,增幅5.56%。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20.1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98亿元,上年结余6.12亿元。支出总计12.92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7.18亿元。

五、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主要措施

(一)构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动接受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机衔接,提高兵团财政预算的整体性、完备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审计、监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强化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坚持总体收支平衡原则下,可适当动用累计结余,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基金收支情况。

(三)探索基金由“自求平衡”到“精算平衡”管理机制。紧盯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顶层设计政策变化,树立基金精算管理的理念,在确保基金运行平稳前提下,提高基金中长期规划管理能力。

六、 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一)兵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汇总预算,兵团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

(二)按照财政部要求,2020年兵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考虑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待政策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标政策。

名词解释

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保障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公民,在年老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社会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的,覆盖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已纳编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保障年满16-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团场居民,在年老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生育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障职工生育期间享受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制度。自2019年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自愿参加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失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制度。

工伤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情况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制度。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01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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